各团总支、各学生组织:
为树立和宣传我校青年先进典型,在广大青年中传播正能量,营造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,引导全校青年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为学校建设发展作出贡献,校团委决定开展第八届“北外青年五四奖章”评选表彰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:
1.评选范围:年满14周岁、不满40周岁(1977年5月1日至2003年4月30日出生)的全校青年。
2.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爱祖国、爱人民、爱北外。
3.热爱团组织,认真履行团员义务,踊跃参加团的各项活动,能出色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4.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,团结同学、同事,热爱集体。
5.青年学生勤于学习,态度端正,成绩合格;青年教工工作勤勉上进,考核合格。在专业学习、学术研究、创新创业、社会工作、志愿服务、文体活动、爱岗敬业、见义勇为、自强自立等方面但不限于上述方面有突出表现,取得优异成绩。
6.能够代表北外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,受到师生一致好评,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。
二、评选名额:
10名
三、组织领导:
由学校组织部、人事处、宣传部、学生处、团委等相关部门组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工作组织领导及评选工作。
四、评选程序:
1.提名推荐:在广泛听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,由各基层团总支、各校级学生组织负责推荐参选人1-2名。(已获得此奖项者不再参评)。
2.审核汇总:由评选小组负责初核参选人材料,报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。
3.确定人选并公示: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预选,审核后选出20位候选人参与述职答辩,并向全校公示名单。
4.组织评审:召开评审答辩会,确定获奖者。
5.宣传表彰:团委将于“五四”前后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宣传。
五、相关工作要求
1. 评选工作必须按照坚持标准、严格把关、确保质量、宁缺勿滥的原则,建立起以重贡献、重能力、重实绩为主的民主评议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评优机制。
2. 各基层团总支于3月24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后报至学生中心404团委办公室。申报材料包括:申报表,事迹材料(2000字以内),并将电子版发至bwtw@bfsu.edu.cn,申报表模板详见附件。请各基层团总支认真做好推选工作,及时上报候选人信息。
联系人: 王聪颖
电 话: 88816636
共青团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
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